关于我单位申报2025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的公示(1)
2026-04-16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(甬政发〔2025〕40号)和《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(甬科资〔2025〕94号)相关要求,现对我单位拟申报的2025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,公示期7天,自2026年4月16日至4月23日。
对拟申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,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。提出异议须采取书面形式,写明事实依据及异议者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。匿名异议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祁老师,0574-86603007
通讯地址: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同心路568号开元新青年广场3号楼7楼
宁波数字孪生(东方理工)研究院
2026 年 4 月 1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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